- 可能你早已聽過「耶穌基督」這名字,也許是你今天第一次看到,在本課中要論
到祂到底是誰?祂與人有甚麼關係?祂替人作成了甚麼?
壹、祂就是神
一、他是太初就有的神
在約翰福音第一章的開頭稱祂為「道」,祂是從太初到亙古就有的,宇宙萬物都
藉著祂造的,生命也是從祂而來,祂是一切生命的源頭。約翰福音一章一至四節
說:「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這道太初與神同在,萬物是藉著他造
的,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,生命在他裡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
」
二、祂是無所不在的
當他降生到世上,被人釘死在十字架,埋在墳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以後,吩咐門
徒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,並應許他們說: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
界的末了」。(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)
三、祂是永不改變的
世界上任何人、事、物都常常在改變,但是耶穌基督永不改變,祂是昨日(過去
),今日(現在),一直到永遠(將來)是一樣的。(希伯來書十三章八節)
四、祂是無所不能的
宇宙太偉大了,直到現在還沒有人知道這宇宙究竟有多大。這偉大的宇宙,就是
耶穌基督的大能造成的,因祂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,歌羅西書一章十六、十七節
說:「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,無論是天上的、地上的。能看見的,不能看見的
,或是有地位的、主治的,執政的,掌權的,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,又是為他造
的,他在萬有之先,萬有也靠他而立。」
五、祂是無所不知的
世界上的人,是有知識、有聰明的,但是沒有一個人是無所不知的,惟有耶穌基
督,祂不但知道萬事,就是連人心裡隱藏的,祂也曉得。約翰福音二章二十四節
、二十五節說:「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,因為祂知道萬人;也用不著誰見證
人怎樣,因祂知道人心裡所存的。」
貳、
我們已經知道耶穌基督就是那一位自有永有,無所不知,無所不在,無所不能和
永不改變的神,下面要論到祂「道成了肉身」,就是說祂怎樣降世成為人的情形
:
一、祂為何要成為人?
這一位創造萬有,聖潔、榮耀的神,為何要來到世界成為一個卑賤的人呢?乃是
因為:
- 要把那位創造萬物的父神具體的表明出來,讓世人藉著祂認識神,信靠神。約
翰福音一章十八節說:「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
來。」
- 世人都犯了罪,該死該滅亡,祂成為肉身在十字架獻上了贖罪的祭,替世人死
,使人因信靠祂可以得永生: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
主耶穌裡乃是永生。」(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)
- 魔鬼引誘人犯罪,牠藉著罪把人擄去,使世人都在牠的權勢之下,耶穌基督的
死,得勝了魔鬼,也得勝了罪和死亡的權勢,凡信靠祂的人,就不再是魔鬼的奴
僕,所以耶穌成為肉身,乃是除滅了魔鬼的作為。約翰壹書三章八節說:「犯罪
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神的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
。」
- 祂來作中保。人類自犯罪後,就站在與神敵對的立場了,耶穌基督是神所設立
的中保,因祂在十字架上替人類把罪除去,所以祂能把人引到神面前去與神和好
,因此祂道成肉身,乃是為要作神、人之間的唯一中保。提摩太前書二章五節說
:「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。
」
二、「耶穌」「基督」是甚麼意思?
「耶穌」是「救主」的意思,在新約聖經裡面曾用過六百餘次。「基督」二字是
「受膏者」的意思,按猶太人在舊約時代(公元前的時代)的規矩,凡是「君王
」「先知」和「祭司」就任時,都要用油膏他們的頭。耶穌稱為基督,是說祂是
被神所膏,是神所差來的「救贖者」。
三、耶穌基督的降生:
- 祂是從聖靈懷孕,所以祂沒有原罪,就是與生俱來的罪性。「因他所懷的孕,
是從聖靈來的。」(馬太福音一章二十節)
- 祂是藉著一位虔誠信神的同貞女馬利亞所生的,這是一件神蹟,也是主還未降
生以前七百多年就有先知預言過的:「因此,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,必有童
女懷孕生子,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(以馬內利的意思是神與人同在)。」(以賽
亞書七章十四節)
- 耶穌是完全的神,降生成為肉身以後,也是一位完全的人,祂把神帶到人中間
來,也把人帶到神面前去,祂若不成為肉身來到人間,人就不認識神,祂若不帶
著肉身替世人捨命流血,人就沒有得救的盼望。
參、
我們已經知道了耶穌基督由神而降世成為人的事實,下面再論到祂替人作成了救
贖的大功,這是怎樣作成的呢?
一、是藉著祂的死
- 罪的代價乃是死。耶穌基督的死,是為償這一筆罪債。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:
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
- 耶穌基督是無罪的,祂本不該死,祂竟然替有罪的人死了,這就是神救人的方
法。「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。」(哥林
多後書五章二十一節)
- 耶穌基督的死,完全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因為公義的神一定要審判刑罰有罪
的人,耶穌死在十字架上,就是替人類受了審判和刑罰。「祂並沒有犯罪....只
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。祂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
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....」(彼得前書二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)
- 耶穌基督的死,也滿足了人類的需要,因為祂是神的獨生子降世為人,是一位
無罪者的死,所以有罪的人,因信祂而得永生。(請參讀第六課所引約翰福音三
章十六節經文)。
二、是藉著祂的復活
- 耶穌的復活是完成十字架的工作,若耶穌僅僅只為世人的罪死,那麼這救人的
工還只作了一半。
- 耶穌的復活是叫人稱義,這表明神已經悅納了祂在十字架替世人所現的贖罪祭
,所以祂在死後第三天復活了。「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,復活,是為
叫我們稱義。」(羅馬書四章二十五節)
- 耶穌的復活是表明勝過了死亡的權勢,凡信靠祂的人,將來也要像祂一樣的復
活,以給人類帶來了光明而確實的盼望。
- 耶穌的復活,是靈、魂、體、整個人的復活,祂後來向人顯現的時候,祂手上
和肋旁有釘痕,和槍傷的痕跡。所以祂不僅是靈的復活,連身體也復活了。當耶
穌復活後的第八天曾對門徒多馬說:「伸過你的指頭來,摸我的手,伸出你的手
來,探入我的肋旁,不要疑惑,總要信。」(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七節)
肆、
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,曾經有十次以上向門徒顯現,有五百多位可靠的見證人
看見祂,四十天之後,祂在一座離耶路撒冷城不遠的山上被接升天,正當門徒眼
睜睜的望著祂被接上升時,忽然有天使向他們顯現說:「....你們為甚麼站著望
天呢?這離開你們被接上升的耶穌,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,祂還要怎樣來。」
(使徒行傳一章十一節)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已經來為世人的罪死了,復活了,升
天了,但祂還要再來,祂第一次來是拯救世人,第二次來是為審判世人,並要建
立神的國度(天堂)。朋友!您是否已經接受耶穌基督作你個人的救主了呢?若
是沒有,今天就是您的好機會: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