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神怎樣愛人

壹、世人對於神的觀念

在第一課談「神是否存在」時,曾談到一些有關神的觀念。下面再多加些說明。

一.以偶像為神

有人一談起神,就會馬上想到「那些用泥土或是木頭、石頭,所塑造、雕刻的偶像 ,有的供在人的家裡,有的是放在小土地廟裡,有的是供奉在富麗堂皇的大廟宇裡 面,讓許多的人朝拜,在它們面前焚香燒紙,抽籤叩頭,求福樂平安,問吉凶禍福 ,以為那些就是神,是輕慢不得的。它們其中有的臉孔是鐵面無私,咬牙切齒的, 手裡拿著劍,身上披著刀,人一看見那副猙獰的相貌,就心裡留下了恐懼戰競的印 象,因此人也就以為神是冷酷無情,不可親近,只可敬而遠之

其實那些根本不是 神,乃是人手所造的偶像,聖經告訴我們: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不可 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彿上天,下地,和地底下,水中的百物,不 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」(出埃及記二 十章三、四、五節)又說:「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,不能看見,永世的君 王,獨一的神,直到永永遠遠,阿們。(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七節)所以我我們要知 道,只有一位真神。而且這位真神是滿有慈愛的,因為聖經說:「耶和華啊,你的慈愛,上及諸天,你的信實,達到穹蒼。」(詩篇三十六篇五節)又說:耶和華 在他面前宣告說,耶和華,耶和華,是有憐憫,有恩典的神,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 盛的慈愛和誠實。」(出埃及記三十四章六節)

、以為神是空洞的說法

有人以為神,只不過是個空洞的說法,是不切實際的。他們知道人去敬拜那些偶像 是迷信,是毫無意義的,但自己卻又不認識獨一的真神,所以他們的心靈空虛,漫 無目的地混過他們的一生,其實神是自有永有,亙古長存的。聖經說:「神對摩西 說,我是自有永有的,又說,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,那自有永有的打發我到你們 這裡來。」(出埃及記三章十四節)

、真神對人的存心----愛

一、神本身就是愛

是從真神那裡來的,唯有真神的愛是純全無私,至聖至潔,永遠長存的。人的愛 有條件,會自私,包含著情慾,且是暫時的,神的愛卻不是這樣。因為神的本身就 是愛,所以約翰壹書四章十六節說:「神愛我們的心,我們也知道也信,神就是愛 。」是的,因為祂本身就是愛,所以祂能把愛賜給人,而且是無限無量,是人難以 測度。以弗所書三章十八、十九節:「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,是何等長 闊高深,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,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,充滿了你們。」

二、神造人的本意出於愛

神造人原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的,在祂造人的始祖之後,把他們安置在美麗 舒適的園子裡,而且時常來看望他們和他們一同行走,這可以充分看出神造人的本 意是出於愛。神造人,在人出生前和出生後的愛心,就如詩篇一百三十九篇十三節 說的:「我的肺腑是你造的;我在母腹中,你已覆庇我。」又如:申命記三十二章 十節說到神保護他的百姓,如同人保護眼中的瞳人。」「耶和華(神的名)遇見他在 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,就環繞他,看顧他,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。」可見 神對人的愛是何等的深切。

以賽亞四十九章十五節又說:「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,不連續他所生的兒子 ,即或有忘記的,我卻不忘記你。」從這節聖經看出神如何的憐恤顧惜他所造的人 ,永遠不會忘記他們。你看神的愛是何等得深厚呢!只可惜人不懂神的心意,不聽 神的話,不信神的話,不接受祂的愛,你看人是何等的愚昧呢!

、神怎樣表明祂的愛呢?

一、從人的生活方面來看

聖經的頭一卷創世記清楚的記載神創造宇宙萬物的經過,第一天造了光,並把光暗 晝夜分開了。第二天造了空氣、水,第三天造了花草樹木。第四天造了日月星辰。 第五天造飛禽水族並地上各樣有生命的活物,到了第六天就是最後一天才造人。

從創造的程序上就可看出 神對人的愛了,因為 神知道人活在世界上,有許多東西是人所需要的,比如說:太陽、空氣、水、食物等都是人不可缺少的,所以 神把這些都先造好了,到了最後一天才造人,一個人如果不吸空氣,幾分鐘就會死去,人是少不了空氣的,但空氣並不要人花錢去買或是用勞力去換,隨時隨地都可以吸取得到的,這不是 神的愛嗎?如果人幾天不喝水就要渴死,但水是到處都有的,神不但常從空中降下雨露,就是在地裡也蘊藏著無窮的水源,這不是 神的愛嗎?如果 神不造各種食物,人也就不能生活,所以人若仔細想一想,就知道眼所看的,鼻子所呼吸的,口所吃喝的,都是 神的大恩大愛。

二、從神的救贖方面來看

人自從違背神的命令犯罪作惡以後,人類就陷入罪惡的深淵,人人都要得到罪的公 價--死,這是神所定的一個律,是不能更改的,所以自古到今沒有一個人是不死的 ,況且這裡所說的死,不僅是指著肉體的死,也是指著永遠不滅的靈魂,以後要永 遠在地獄裡受痛苦說的,這是很可怕的結局。這樣說來,神要怎麼辦呢?祂可以任 憑人犯罪不刑罰嗎?若然祂就不是一位公義正直的神了。

祂讓所有的人都下地獄受 永遠的痛苦不拯救嗎?不,神仍然愛我們這些罪人,祂雖然恨惡人犯罪,卻還是愛 祂所造的,更愛那永遠不滅的靈魂,祂看一個人的靈魂比全世界還寶貴,所以祂說 :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」。(馬可福音八章三十六 節)又說:「祂願意萬人得救,明白真道。」(提摩太前書二章四節)

因此祂為著愛人的緣故,就甘願犧牲了祂的獨生子--耶穌基督,來到世界拯救我們 ,所以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 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羅馬書五章八節說:「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 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,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主耶穌來替我們死,使我們信 靠祂的人可以得救。人若故意不信,拒絕神的救恩,不肯讓神拯救,那就只有永遠 滅亡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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