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聖經是什麼?

壹、聖經的組成

整部聖經分「新」「舊」兩約,名為「新舊約全書」,是由六十六卷組合而成, 舊約共三十九卷,新約共有二十七卷。每卷又分若干章,每章又分若干節,研讀 起來,甚為方便。

、開頭的一卷:

聖經的頭一卷叫創世記,說明神如何創造天地萬物,並如何造了人,把人安置在 一個園子裡,過著無罪快樂的生活。又記載人如何違背神的旨意而犯罪墮落了。 也曾說到神如何應許要拯救人類脫離罪惡的方法。

二、末了的一卷:

聖經的末了一卷叫啟示錄,是預言將來在天上、在地上、在地獄裡所要發生的事 情,說到主耶穌要再從天上榮耀降臨,審判活人死人,這世界將要如何遭毀滅, 人有兩種不同的結局,以及最後將有一個榮耀無比、永久長存的新天新地。

、聖經的由來

上面所說由六十六卷組合而成的聖經,究竟是怎麼來的呢?簡單的說,是「神的 靈感動他所揀選的僕人寫成」。整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都是神感動人記錄下 來的。下面的幾點可以證明這件事實:

一、從「作者」和「時間」來看:

整部聖經的作者共有四十幾位,他們寫作的時間不同,地點不同,知識程度、地 位和文化背景也都不同。舉例來說:作者的身份有的是君主,有的是祭司,有的 是政治家,有的是律法家,有的是醫生,有的是漁夫,有的是先知,有的是稅吏 。他們寫作的地點:有的是在王宮,有的是在曠野,有的是在山上,有的是在河 邊,有的是在監獄裡,有的是在海島上;以當時的境遇來說:有的是自由的,有 的是被囚的,有的是平安喜樂的,有的是困苦悲哀的。就在這各種不同的情形下 ,以一千六百多年的時間寫成了六十六卷書,假若不是神在背後感動默示他們, 怎麼可能組成一本寶貴的聖經呢?

、從不受時間的淘汰來看:

一般的書是人基於理性和情感所寫出來的,經過一段時間便成為陳跡而少為人重 視,但聖經是出自神的默示,是一本救恩的書,其中有知識性的記載和啟示性的 真理,最重要的乃是基督生命之道,幾千年來聖經受過不少的批判和毀壞,而到 現在不但不被時間所淘汰,還從災難烈火中行走過來,成為今天世界上銷路最廣 的書。至今(1988年)全世界已有一千八百四十八種語言譯本,以英國聖經公會 而言,日夜合計每三秒鐘就賣出一本聖經,因之稱呼聖經為書中之王,實不為過 。因為聖經不是人的話,乃是神的話,正如聖經告訴我們說:「聖經都是神所默 示的,於教訓、督導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,都是有益的,叫屬神的人得以完 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 〈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至十七節)

、聖經的內容

從以上所看到的,我們知道聖經實在是一本非常寶貴的書,它雖然由四十多位作 者,經過一千六百多年的時間寫成的,可是它的內容卻不是雜亂無章,漫無頭緒 ,毫無連慣性的。整部聖經從舊約到新約,祇有一個中心主題,這主題就是耶 穌基督」。雖然聖經的內容有歷史、有詩歌、預言、福音、傳記、書信等等,但 你可以從這一切的內容裡找到「耶穌基督」,而且祂是處於中心的地位。舊約聖 經預言耶穌要到世上來,新約聖經說耶穌已經照著神所應許的來了。

舊約預言耶穌要替世人代死贖罪,新約說祂已經為世人的罪死了,舊約預言耶穌 要從死裡復活升天,新約說祂已經從死裡復活升天了。這樣說來,舊約是關於耶 穌的預言,新約是關於耶穌的應驗。舊約是耶穌的影兒,新約是耶穌的實體。所 以我們研究聖經,主要也就是研究耶穌基督。祂是那位創造萬物的神,也是拯救 人類的主,你若認識祂,信靠祂,就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所以神的話告訴我們 說:『但記這些事,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、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 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翰福音二十章三十一節)

、人類的需要

聖經----這一部永不改變、歷史悠久的古老之書,研讀它的人是那樣的多,它的 銷路又是那樣的廣,其原因和在呢?這正說明了人類對聖經的需要,因為它是:

一、黑暗中的明燈

人類自從始祖犯罪墮落以後,就陷入罪惡黑暗之中過著犯罪、背逆神的生活,所 以人類一直走向滅亡,但自己卻看不出來。死後有可怕的審判和刑罰,自己也不 知道 。人們看不見神的大愛,也看不見十字架的救恩,都是在黑暗的人生路上摸 索。然而,神的話「是人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。」(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零五 節)人得著了神的話,才能走上光明的大道。

、供養人的靈糧

一個人有身體、靈、魂三部份,這三部份各有各的需要。身體需要飲食、睡眠、 休息,所以人餓了,就要吃,渴了就要喝,疲倦了就要休息。魂有理智、意志和 情感,需要與人有交往,並追求世上的名利聲色。那麼人的「靈」呢?當然也有 需要,這需要不是任何人、事、物能夠解決的,世人不知道這一點,只覺得心靈 裡面空虛、苦惱、煩悶!雖然物質生活很富裕,也有許多親友和他交往,但是心 靈裡還是有需要。請問,甚麼才能滿足「靈」的需要呢?請看主耶穌的話告訴世 人說:「人活著不單是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馬太福音四章 四節) 因此我們知道聖經是人屬靈的糧食,是不可缺少的。

三、得救的憑據

一個信耶穌的人怎麼知道他自己得救了,將來不被定罪,已經出死入生了呢?因 為聖經明明說:「那聽我話,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,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 出死入生了。」(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)一個沒有得救的人,怎麼知道一信耶 穌就有永生呢?因為聖經明明的說:「信子的人有永生。」(約翰福音三章三十 六節)所以說聖經是人得救的憑據,靠著神所應許的話,人就確知得救了,因為 聖經說祂的話永不改變。(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八十九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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